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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管理规定

2021年07月19日 17:09  点击:[]

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

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

根据学校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的实验室安全,减少感染风险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,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。

一、严格实验室准入制度

1.各实验室原则上停止实验活动,减少实验室人员流动,各系、实验中心根据实际封闭不使用的实验室。

2.从重点疫区返校及与确诊、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师生、或已有发热及呼吸道感染症状人员,务必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治疗,不准擅自进入实验室。

3.确因特殊情况需使用实验室的师生,须提出申请(学生申请须经导师同意,并由导师负责相关责任),经各系实验室主任批准后,报学院办公室备案。

4.严禁家属及其他非本学院的人员进入实验室。

二、落实实验室使用监管

1. 所有已备案使用实验室的师生,每天使用前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,报告具体使用的实验室房号和身体情况,以便精确掌握实验室使用人员情况。

2.疫情期间需要继续使用的实验室,各系实验室负责人应做好合理规划、有序使用。勤洗手。每个实验室内配有洗手液,按照六步洗手法,使用洗手液、流动水勤洗手。②正确佩戴口罩。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,废弃口罩不要随意丢弃。③保持空气流通,加强通风换气。实验室内尽量开窗通风,天气不好、空气质量较差时,通风频次和时间可适当减少,离开实验室时要关闭门窗。④避免人员聚集。实验室、仪器设备要合理规划、有序使用,避免多人(不超过5/实验室)同时在实验室内聚集。实验期间,同室人员间隔1m以上。⑤保持环境卫生,按时消毒。及时打扫实验室,每个实验室配有84消毒液和75%酒精棉,实验室内用84消毒液每日消毒一次;门把手、水龙头等公用设施用酒精棉每日消毒一次。实验室内禁止放置食物、饮品!

3.各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(或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人员)打印实验人员健康登记表(附件3),张贴在实验室门上,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,每天必须进行体温监测和身体状况登记,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。若出现身体不适,特别是出现咳嗽、发烧、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病症,必须立即终止实验到医院就医,并及时上报学院。健康登记表由实验室负责人负责抽查和存档,发现未按规定登记的人员,立即停用实验室,并报学院处理。

三、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

1.各系、重点实验室应强化疫情期间实验室的安全防控工作,明晰责任,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、压力容器等安全管理,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巡查工作。

2. 科学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和消毒喷剂,防止不当掺杂及剂量浓度超标产生爆炸火灾或气体中毒等事故。尤其须注意低熔点易燃易爆溶剂,例如消毒酒精,使用不当容易产生闪爆。



2020518

草原与资源环境学院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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